卜繁强
自2022年4月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各地政法机关积极响应,迅速开展行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公安部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公安机关共破获涉养老诈骗案件1.7万起,打掉团伙2212个,抓获嫌疑人3.4万名,追赃挽损155亿元。此次专项行动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表现,也是切实保障老年人人权的具体落实。
老年人人权保障是国际社会在人权保障领域予以重点关注的问题。从1982年联合国第一次老龄问题世界大会在维也纳召开以来,联合国一直致力于老年人人权保障事业。近些年来,联合国老龄问题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一直肩负着《老年人权利公约》的制定工作。虽然此项工作依然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但加强老年人人权保障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2022年4月,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巴切莱特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向老龄问题工作组发表讲话时表示:“今天,老年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强有力的保护,以充分享受他们的人权。”
为全面推进老年人人权保障,2013年7月1日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生效,这是我国从立法层面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具体举措,也是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具体法律渊源。为全面落实人权保障,我国已制定了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展和成就。2021年9月9日发布的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在“特定群体权益保障”中特别提到老年人的权益保障问题,明确提出要提高老年人权益保障水平,其中重点突出要加强对老年人权益的司法保障,防范和惩治诈骗、非法集资等严重侵害老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再次明确提出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养老诈骗重点防范和整治工作力度。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打击养老诈骗、守护老年人“钱袋子”就是保障老年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此次专项行动对于老年人人权保障具有重大意义。
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前一阶段取得的成果来之不易,因此及时总结前一阶段的经验,加大专项行动力度,推进专项行动进度尤为重要,应该以依法打击、加大宣传、全面发力、防治结合的方式继续推进下一阶段专项行动,具体而言:第一,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要严格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案,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涉老违法犯罪,保持对此类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老年人的安全感。
第二,要加大对专项活动的宣传力度。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多媒体等现代化信息工具创新宣传手段,向老年人宣传防范养老诈骗知识,提高老年人防范诈骗意识和反诈骗能力,引导老年人自觉远离诈骗陷阱。
第三,保障老年人权益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提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要充分发挥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保障老年人权益中的作用,加强社区对老年人的帮助与帮扶,加强对失独、丧偶等特殊老年人群体的关注与关怀,完善独居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办好老年大学,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为提升老年人的价值感创造更多的机会和平台。
第四,要发挥家庭对于防范养老诈骗的重要作用。涉老诈骗之所以多发频发,与一些老年人缺乏家庭关爱不无关系。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和细胞,家庭成员要增强对老年人的责任感和义务感,加强对老年人的关注和关爱,既要关注老年人的物质需要,也要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提升老年人的归属感,让老年人远离不法分子的“糖衣炮弹”,努力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