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19日电 (薄晨棣、李楠楠)今天,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典型案例和创新机制。最高法执行局局长黄文俊介绍,今年一季度,全国法院审结中小微企业破产重整案件83件,涉及债权总额1673亿元,帮助70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脱困重生,4万余名员工稳住就业岗位。
黄文俊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平等保护中小微企业的产权保护制度。严格落实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同时特别关注对中小微企业的产权司法保护。依法规范司法强制措施,加大对错误保全损害赔偿案件的审查力度,继续清查超标的查封、乱查封问题,严防在保全、执行过程中侵害中小微企业正当利益的行为。2021年,全国法院再审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30件39人,不断健全涉产权冤错案防范和纠正机制。
此外,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平稳运行的保障力度。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强化府院联动,支持政府主导下“封闭运行”等市场主体“出清”,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健全市场主体救治机制,依法甄别企业的运营状况和市场前景,对具有挽救价值的中小微企业,积极引导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等程序,给企业一定的缓冲期,公平有序清偿相应债权,使企业再获新生。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能“活封”的财产坚决不进行“死封”,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中小微企业的不利影响,坚决避免“办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
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方面,黄文俊介绍,要依法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普惠金融产品,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共享企业涉诉信息,帮助金融机构精准“画像”贷款企业,让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更容易获得融资支持。强化对产业链、供应链和中小微企业集群融资的保护,依法支持普惠小微贷款政策,助力支农支小再贷款信贷优惠利率政策。依法否定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合同条款效力,降低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支持并鼓励中小微企业通过多渠道直接融资。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纳入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2021年,全国法院开展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共执结涉中小微企业案件25.8万件,执行到位金额567.9亿元。
另外,进一步强化对经营困难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的对口帮扶。中小微企业因流动性困难不能清偿执行债务的,人民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减免债务、延期支付的执行和解协议;多个案件由不同人民法院管辖的,由上级法院通过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式集中办理,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履行债务的“一揽子”协议,防止多头、分散执行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发展。
黄文俊介绍,全国法院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加快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为纾解中小微企业难题、助力发展作出诸多有益尝试。江苏苏州中院出台“服务保障稳企复产的14项措施”;山东淄博中院出台“破产挽救中小微企业19条”;湖南衡阳中院出台“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24条举措”,积极开展“暖企行动”“送法进百企”等活动;北京海淀区法院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推动“商事执行纠纷商人解”;广西南宁西乡塘区法院与有关部门联合成立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联动保障中心,千方百计为企业排忧解难。“各地法院的这些有力举措,为进一步推动中小微企业提振信心、释放活力提供了‘雪中送炭’式的司法扶持。”黄文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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