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马鞍山市官方微博称,今年拟新建3座总面积240平方米、总投资270万元的高标准公厕。该消息一发布,立即引起公众极大质疑。有网友留言:“市政府建厕所方便老百姓是好事,值得肯定。但是,这估算也太高了。”还有网友回复:“现在大家都在过紧日子,新上项目要严格审查,不能搞形式主义,面子工程。”
面对舆论压力,两天后,马鞍山市官方微博再次发布情况说明,“拟建项目正处于向社会公示、征求群众意见阶段,尚未进入最终审批程序。从初步审查情况看,该项目确实存在造价估算偏高的问题。”知错就改,很多网友也为马鞍山市的态度点赞,但是,这件事也提醒各地方政府:项目立项要从源头上刹住铺张浪费与形式主义,从严审查审批。
项目立项指的是政府投资项目单位时为推动某个项目上马,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提出的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专门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项目立项不但是拟建主体上报审批部门审批决策的依据,也是投资设想变为现实的依据。如果立项书不能做到严格审查审批,那么,一些面子工程和铺张浪费就有可能由“构想”变成“现实”。一旦如此,就会造成国家资金的浪费,好钢没有用在刀刃上,也不利于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严格审查审批需要实事求是地撰写立项报告。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务实的立项报告需要撰写者进行实地调研,了解老百姓的真正需求,把握问题解决的程度,同时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实事求是地“打报告”。马鞍山市拟建3座高标准公厕之所以引起网友的极大争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打报告的支出跟老百姓的实际需求之间出现了严重脱钩,如果按照立项书的“构想”,真的投资270万元,就有可能产生豪华公厕这样的面子工程。
严格审查审批需要遵守信息公开与公示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相继出台颁布了多部法律法规,严格要求行政执法在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尤其强调要在市场活动中严格遵守公示制度。实际上,信息公开与公示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也是纠正、更正政府行为的重要机制。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不但使政府的决策更加科学,而且也使公共项目更符合人民群众的需要。比如此次马鞍山市纠正高标准公厕事件,就充分证明了公示制度的“反馈——纠正”价值。
严格审查审批项目还需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在建项目进行摸底排查,系统梳理在建项目中隐含的风险。项目开建并不意味着就能“安全着陆”。因此,必须全面检查一些在公示中出现较大争议的项目,建立健全已建、在建、拟建项目的审查审批清单,对项目核查出的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方案,从而在源头上消除项目中的形式主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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