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姜郑勇)8月2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双向考评改革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四川高院自去年积极探索“案件审理期间—纠纷在院时间”双向考评机制改革以来,8个试点法院的整体解纷效能明显提升,试点地当事人从递交诉状到兑现判决的平均时间缩短了190天。
四川法院近年来年均办案160万件以上,各项审判质效指标持续向好,其中,反映效率的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指标近乎100%,平均审理时间不足55天,多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群众等对法院工作最为集中、最为突出的意见仍然是司法效率问题,四川法院立足人民群众视角,积极探索“案件审理期间—纠纷在院时间”双向考评机制改革。
“案件审理期间”就是评价一个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审理时长;“纠纷在院时间”是指评价一个纠纷自当事人递交诉状直至最终拿到“真金白银”、实质化解纠纷的总时长。四川法院从人民群众的司法感受出发,缩短一个纠纷自当事人递交诉状直至最终兑现判决全周期的总时长,以此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据悉,目前双向考评改革试点结束并已在全省三级法院全面推行。总体上看,试点法院完善了流程缺陷、弥补了管理漏洞,各试点法院的整体解纷效能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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