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积极践行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相关要求,近日,天津市检察院与天津证监局签署《关于加强资本市场行政执法与检察履职衔接协作的备忘录》(下称《备忘录》),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司法协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备忘录》明确了开展行政执法与检察履职衔接协作的目标,确立了信息双向移送、办案衔接、工作联动、专业化建设等机制制度;针对不起诉案件与行政处罚的衔接问题,细化了相关规定,确保对接有效畅通;强化了案件定性、法律适用、专业认定和溯源治理等执法司法履职过程中的协同联动;围绕共同举办业务研讨、联合调研、同堂培训等活动达成共识。同时,《备忘录》就今后探索行刑衔接新方式和民事执行监督等领域执法司法协作模式作了前瞻性规定。
据了解,最高检在天津设立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以来,天津市检察机关充分依托基地试点作用,一体化推进实战办案、对策研究、制度建设、人才培养和宣传预防等工作,深挖犯罪线索,开展立案监督,不断加大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力度,坚决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天津市检察院与天津证监局开展合作共建,了解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需求,每季度出具金融风险司法评估报告;与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协作配合,在惩治洗钱犯罪、开展溯源治理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整合天津证券案件特点和办案特点,制定了《天津检察机关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意见》,为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记者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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