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3月18日电(彭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8日发布通报,广东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何广平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通报指出,何广平“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要求他人出资为其亲属租赁、装修房屋及发放‘空饷’”。从以往案例看,不少违纪违法干部都存在类似安排纵容亲属“吃空饷”问题。这本质上是以权谋私,利用职务影响和便利,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据公开资料显示,何广平从1992年至退休期间均从事公安相关工作,先后担任交通管理处、治安巡警管理处、出入境管理处处长;2012年4月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期间被明确为正厅长级。2014年底,他在接受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工作话你知》栏目采访时向网友介绍广东省公安机关2014年“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进展情况。2021年9月,退休6年的何广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具体通报如下: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何广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广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要求他人出资为其亲属租赁、装修房屋及发放“空饷”;执法犯法,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在工程承揽、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何广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何广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何广平简历
何广平,男,汉族,1954年8月出生,辽宁盖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0年1月参加工作,197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9月任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处副处长
1996年1月任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处处长
1998年8月任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巡警管理处处长
2000年5月任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处长
2002年12月任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0年11月任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2012年4月明确为正厅级)
2013年9月任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兼职副主任
2015年10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