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林)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举行发布会,介绍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和服务业特殊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措施。为促进服务业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尽快恢复,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多部门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服务业政策》),联手为服务业纾困的措施包括:2022年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餐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要给予补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进一步加大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力度等。
《服务业政策》包括43条内容,除适用所有服务业行业的10项普惠性措施外,针对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民航业5个特殊困难行业出台了针对性纾困措施。
例如,针对餐饮业,提出对餐饮企业员工定期进行核酸检测要给予补贴支持,优化餐饮业保险服务等7项措施。针对零售业,提出利用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等6项措施。针对旅游业,提出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承接符合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会活动等7项措施。针对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提出阶段性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进一步加大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力度等6项措施。针对民航业,提出通过民航发展基金对符合条件的航空航线、安全能力建设等给予补贴,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航空公司和民航机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建立绿色通道等5项措施。
“这些纾困措施针对性更强、力度更大,发挥更大的助力作用。”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辰昕表示,要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要做到“四个精准”和“三个不得”,包括:要建立精准监测机制、要提升精准识别能力、要强化精准管控隔离、要推广精准防护理念;不得突破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封城封区,不得非必要、不报批中断公共交通;不得非经流调、无政策依据,对餐厅、商超、景区景点、电影院及相关服务业场所等实施关停措施或者延长关停时间;不得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防疫政策要求基础上,擅自增加对服务业的疫情防控措施。确有必要采取封城封区、中断交通等措施,或者在现行基础上加强疫情防控力度的,必须报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同意后才能实施。
为解决疫情防控中“层层加码”的问题,《服务业政策》提出,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统筹本地区疫情防控措施的总体要求,建立疫情防控措施“层层加码”问题反映、核实、纠正专项工作机制。
《服务业政策》明确,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为了这个政策能够有效实施,又配套提出了‘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赵辰昕说,对于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此次政策也提出各地统筹各类资金给予适当帮扶。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按规定减免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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