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林珑)“被执行人的不动产商铺已经进入评估阶段,再过段时间,你们就可以拿到工资了。”近日,浙江省玉环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赵萃向当事人刘某通知了最新情况。刘某是该院办理的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当事人。
2021年8月,玉环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发现刑事检察部门提起公诉的颜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中,可能存在劳资纠纷。检察官遂对这起刑事案件材料进行研判,了解到颜某在2020年6月开始在玉环经营一家足浴店,同年9月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刑事拘留。“足浴店已关闭近一年,店里的员工是否都拿到工资了?”检察官向颜某妻子调查询问,确定颜某仍欠刘某等10名员工工资17万余元。
“我们都没有签过劳动合同,老板被抓后,足浴店就关门了,我还有两个月的工资没拿。”刘某告诉检察官,有部分员工曾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欠薪问题,但一直没有回音。检察官又赶赴劳动监察部门,了解到欠薪情况属实,因颜某涉嫌刑事犯罪被抓,无法支付工资。
随后,检察官展开对颜某的资产调查,查实他有一处房产和一处商铺,用于偿付拖欠的工资绰绰有余,遂从劳动监察部门调取了调查笔录、员工工资核算表等重要证据。针对足浴店与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问题,检察官认为,员工为足浴店提供劳动并受老板管理,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足浴店应当在员工工作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属违法行为,颜某还要承受双倍工资惩罚。
2021年11月,依据当事人申请和法律规定,玉环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帮助刘某等人讨薪,法院对诉讼请求中尚欠工资及另一倍工资赔偿全部予以支持。目前,通过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动产商铺进入评估阶段,刘某等10名员工也将拿到被拖欠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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