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镇邬家村林某等人在联建住房时突击违建加层,虹桥镇综合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张某峰存在拆违制止不力,并对联建房前的另一违建店面没有及时予以立案查处等问题,今年9月,张某峰因工作失职失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近期,浙江省乐清市开展拆迁拆违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中查处的一个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乐清市纪委监委聚焦拆迁拆违领域腐败问题,通过专班化运作、清单式自查、起底式排查、重点式核查、指导式督查、源头式治理,深挖拆迁拆违领域问题背后的治理难点,推动拆迁拆违领域阳光监督取得实效。
乐清市纪委监委出台拆迁拆违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专项治理督查工作方案,联合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等业务部门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委督促5个市直重点业务部门和全市25个乡镇(街道)结合职责权限,针对12项治理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已经梳理出权力清单和问题清单各25份。
市纪委监委强化问题线索管理,以“厘清线索、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为工作导向,对2018年以来全市各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80件拆迁拆违领域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制定问题线索工作台账,重点审核案件事实是否查清,证据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规,处理是否恰当,确保查处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检验。
聚焦拆迁拆违领域利益输送、失职失责等突出问题,市纪委监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照问题线索工作台账,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转相关纪检监察室进行调查核实,做到发现一件、查处一件、曝光一件,形成有力震慑。据统计,自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已党纪政务立案28人,组织处理30人。
为加强源头治理,市纪委监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拆迁拆违整治工作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