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面向知识产权事业未来15年发展,为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指明了方向。《纲要》出台的意义何在,提出哪些重点目标和任务,怎样围绕《纲要》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对此作了进一步解读。
面向未来十五年的重大顶层设计
申长雨表示,《纲要》是面向知识产权事业未来十五年发展作出的重大顶层设计,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纲要》明确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战略举措,描绘了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伟蓝图。
在发展目标方面,《纲要》确立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两个具体目标。
第一个目标是,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5%,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500亿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
第二个目标是,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国际合作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
如何实现这两个具体目标?《纲要》明确了六项重点,分别是: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
针对2025年“四个预期性指标”逐一拆解
《纲要》提出,到2025年的专利密集型产业和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以及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等四个预期性指标。
“这四个指标的提出,集中体现了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主题。”申长雨逐一解读了这四项指标的意义。
第一,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到2025年达到13%。这个指标,体现的是专利密集型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了专门的核算和发布机制。根据统计,2019年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为11.46万亿元,占GDP比重为11.6%,具备了一定规模。
第二,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5%。这个指标,是指当年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体现了版权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据有关统计,2019年我国版权产业增加值为7.32万亿元,占GDP比重为7.39%。
第三,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500亿元。这个指标,表征了我国对国外知识产权的利用程度和我国知识产权的出口竞争力。根据统计,2020年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额为3194.4亿元,呈现出“出口进口同步增长、出口增速更胜一筹”的局面。
第四,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2件。所谓的“高价值发明专利”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以及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根据统计,2020年我国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是6.3件。
“这四项指标都非常重要,也都具有很好的成长性,但是要顺利实现也需要我们付出不懈的努力。”申长雨说。
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
申长雨介绍,《纲要》牢牢把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激励”这一定位,针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了一系列部署。
一是明确目标原则。《纲要》将法治保障、严格保护作为四项工作原则之首。强调要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权利人合法权益。并明确了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的具体目标。
二是完善法律制度。强调要构建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外协调的法律体系。包括根据实际及时修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探索制定地理标志、外观设计等专门法律法规,完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规;制定修改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适应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需要,适时扩大保护客体范围,提高保护标准,全面建立并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等。
三是加强源头保护。《纲要》明确,要完善以强化保护为导向的专利商标审查政策,实施一流专利商标审查机构建设工程,建立专利商标审查官制度,优化专利商标审查协作机制,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
四是创新保护规则。《纲要》明确,要构建响应及时、保护合理的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体系。包括探索完善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完善算法、商业方法、人工智能产出物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强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和转化利用;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建立中医药专利特别审查和保护机制,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五是健全保护体系。《纲要》明确,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包括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司法保护体制;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行政保护体系;统一领导、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特别是健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机制,形成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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