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严顺龙 通讯员 苏琳伟) 乡村治,则百姓乐、天下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省委关于让法治成为福建核心竞争力重要标志的要求,省委政法委牵头省直相关部门于近日制定出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结合当前法治乡村建设成效基础和我省“十四五”规划,提出六个方面15项举措,切实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乡村社会治理更加精准。针对部分乡村法治意识较为薄弱,涉农腐败、治安乱点时有发生,个别地方甚至滋生黑恶势力为非作歹等问题。新方案明确将全面建立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让黑恶势力在农村无处生根;持续开展乡村治安乱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农腐败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县乡村平安创建活动;深化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实现数字化,推广应用“互联网+群防群治”乡村治理智慧平台,进一步健全乡村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乡村社会环境更加和谐。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飞速发展,受到经济转轨、利益格局调整和文化思潮变革等因素影响,一些社会关系与矛盾纠纷趋于紧张和复杂,不利于乡村社会和谐发展。新方案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矛盾多元化解机制联动作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培育打造一批具有我省乡土特色的品牌调解工作室、名人调解工作室和金牌调解员队伍;深入推行开门接访、进门约访、登门走访、上门回访,进一步畅通乡村群众信访渠道,打通乡村信访“最后一公里”。
乡村法律服务更加完善。我省始终重视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已建成1104个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8122个村法律服务联系点,1.7万个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新时代乡村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质和量的需求日益增长,新方案围绕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均等化要求,通过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进驻乡村担任法律顾问,健全完善“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和“互联网+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同时把2022年“乡村基本法律需求得到满足”的工作目标调整为到2025年“乡村多数法律需求在家门口得到满足”。
乡村法治氛围更加浓厚。法治乡村建设重在培育法治观念,新方案着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突出抓好乡村基层干部的法治教育,提出实现每个行政村有3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形成干部依法办事、群众遇事找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强化乡村群众普法宣传教育,提出实现每个行政村有1个以上法治文化阵地;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在此基础上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形成一批“接地气”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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