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个老旧小区已全部进场施工,预计9月末全部竣工,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力求达到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的改造标准。8月18日,记者从沈阳市房产局获悉,沈阳市的老旧小区改造已进入冲刺阶段。
根据国务院2020年7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沈阳市通过对先进地区的实地调研和对居民意见的征求,出台了《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园区内)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将全市未改造的1723个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计划,逐年进行改造。
121个老旧小区改造 预计9月末全部竣工
2021年沈阳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21个,涉及11个区(县)。改造重点突出“一拆五改三增加”,即重在拆除违章建筑;重在实施“上改下”线缆管线入地改造、建筑屋面防水和节能改造、各类地下管线改造、道路改造、绿地改造;重在增加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服务用房、增加休闲座椅等“城市家具”和城市书屋生活娱乐设施、增加消防和监控等安全设施。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和后续管理类。其中基础类是必改项目,完善类是可改项目,提升类是宜改项目。截至目前,121个老旧小区已全部进场施工,预计9月末全部竣工,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力求达到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的改造标准。
实现群众“点菜”
政府接单的机制创新
为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居民幸福指数,沈阳市实现由群众“点菜”政府接单的机制创新,根据居民意见和日常诉求形成项目改造方案并逐级申报。针对居民改造意见和建议集中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纳入改造范围,合理设计、科学实施,提升了居民对改造工作的满意度;推广“人民设计师”制度,结合小区历史人文背景、园区环境特点、居民意见建议等进行设计,做到因地制宜,一个小区形成一张设计图纸。例如大东发放调查问卷810份,召开座谈会4次、现场走访26次,征集意见354条,在设计中充分体现居民意愿,使人民设计师和专业设计紧密结合;实行旁站式监理、主材检测、“拉练式”检查、居民回访等制度,严把工程质量。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同时,市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建立“一评双考两公开”的监督机制,月通报、季观摩、年考评,在园区内设置公示板,公开市区两级监督电话,随时接受居民监督,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米”。
“四个坚持”
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沈阳市房产局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提升,为城市建设补短板、添动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坚持与居民意愿相结合,推行“人民设计师”模式,建立政府统筹组织、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居民的主导作用,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积极性,从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推广“人民设计师”模式,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将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纳入改造内容。
二是坚持与基础设施、背街小巷、公共服务设施改造相同步,建立完整居住社区的建设机制。强化规划引领,树立城市更新理念,整体设计、整体推进、整体验收,各类管线规整(入地),融入海绵城市改造理念,探索城市更新的“有机”之道。通过改造和建设老旧小区及周边的养老、托育、助餐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把社区卫生、文化活动、城市书房等“短板”考虑好、谋划好、解决好,使老旧小区配套更完善、居住更舒适、生活更方便。
三是坚持条抓块保,区域负责,建立项目审批高效、工作导则规范、配套政策精准的保障机制。建立“市级统筹规划、区级执行落实、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模式,条抓块保、统筹协调;制定工作导则,明确改造内容、标准和技术要求;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积极探索完善相关支持政策,为老旧小区提供工作政策保障。
四是坚持改管并重,落实后续管理,健全造血功能,建立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管理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构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区监督小组共同参与的“四位一体”新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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