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服务窗口办个事回复说“研究研究”,明明照章就能办的合理诉求遭遇依“法”不办事……半月谈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面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所涉地方部门和人员放着问题不解决,动辄以“超出职权范围”“按程序走”“按规定办”等为借口,用政策法规搪塞推诿。表面上看似“依法依规”,实际上却是“不办不干”,这样的不良风气让基层群众深恶痛绝。
作风好不好,不是看话说得“漂不漂亮”,关键在于事办得行不行。如果总是嘴上“按规定办”“照流程走”,实际上却不解决问题、不推动落实,那么就是再好的政策也很难下沉,再完善的制度也会陷入空转。可以说,依“法”不办事的现象,既是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弊病,也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通病。
不可否认,基层治理千头万绪,公共服务事关千家万户。一些问题比较复杂,难以第一时间吃透政策;一些情况比较特殊,保险起见只好沿用陈规;一些要求比较严格,操作起来需要特别审慎。这些工作中实际存在的难处,确实应当得到必要的理解和包容,但这绝对构不成不担当、不作为的理由。无论什么原因,该说明的说明,该解释的解释,该落实的落实,该反馈的反馈,才能杜绝庸政懒政的可能。
事实上,依“法”不办事的根子是思想出了偏差,底子是制度存在漏洞。有的领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旦遇到难题就想“灵活”解释;有的地方同一件事这里好办那里却不好办,为了免责“能不干就不干”;有的部门面对相同情况,时而搪塞推诿,时而“左右互搏”……动不动就拿“政策法规”当幌子,想方设法给自己“留后路”,这是理想信念不足、思想把关不牢的结果,是对初心使命的背离;也是制度建设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的表现,是对基层治理的破坏。
干部干部,“干”是第一位的。倘若既想揽权又不想担责,只想让“领导满意”却忽视“群众满意”,那么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疏远的是党群、干群关系。要知道,为民办事、为民造福才是最重要的政绩,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才是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在为民服务的岗位上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去掉“官腔”、脱掉“官服”、褪掉“官气”,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办,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才能获得支持、赢得信任。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不久前,新疆克州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牧民的三只羊不慎掉入水渠,派出所民警跳入水流中徒手救羊,甚至被冲走1公里远,“西装裤被磨成了破洞裤”。事后,民警解释自己的“冲动”:因为“羊对牧民很重要”。多一些实事求是,少一些冠冕堂皇,多一点担当作为,少一些圆滑世故,这是干部之责、群众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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