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8月13日电 (记者 郭其钰)记者13日从“杭州杀妻案”被告人许国利的辩护人、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志华处确认,许国利明确表示不服一审死刑判决,提出上诉。上诉材料已于8月4日提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后由杭州中院将相关材料送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启动立案等程序。
2021年7月26日,杭州中院对许国利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许国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7月4日晚,许国利在家中向来某某睡前饮用的牛奶内投入安眠药,待来某某饮用后在卧室床上昏睡之际,采用胶带纸封口、枕头捂压口鼻的方式致来某某死亡。之后,许国利将来某某尸体搬至卫生间进行肢解,后分散抛弃。作案后,被告人许国利编造虚假信息,对外谎称来某某失踪,逃避侦查。同年7月22日,公安机关筛查小区化粪池发现来某某的部分人体组织,于次日将许国利抓获归案。
庭审现场。 杭州中院 供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国利因婚姻家庭矛盾对妻子来某某心生怨恨,有预谋地将来某某杀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许国利平时表现正常,表达清楚、逻辑清晰,有现实的杀人动机,有计划地实施犯罪行为,为逃避侦查在作案后编造虚假信息,没有任何患精神病的迹象。许国利有预谋地故意杀人,又碎尸灭迹、编造虚假信息,掩盖罪行,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方志华介绍,7月26日此案一审宣判后许国利明确表示不服该判决,7月29日与律师见面时提出要上诉,双方沟通了上诉要求和内容。“被告人在法庭上基本认可犯罪事实,之后对犯罪事实的表述发生了变化,因此上诉状很长也较复杂。”
据此前报道,2021年5月14日此案一审开庭审理时,许国利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认罪、悔罪,称无论一审判决结果如何,都不会上诉。
记者了解到,许国利及其家属希望方志华继续代理此案二审辩护,对此方志华表示,考虑多方因素,其决定后续将不再参与代理辩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