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一把手”履职用权的监督检查、开展领导干部廉政家访、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推出21项具体举措全面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
近年来,自治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推进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分别列入2020年、2021年常委会推进的“十项重点工作”“十项重点任务”,选取百色市、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五个试点单位先行先试,形成有效做法和经验。自治区党委充分吸收自治区纪委监委的试点经验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实践成果,紧密结合广西实际出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实施意见重点强调了谁来监督、怎么监督的问题,围绕“聚焦关键少数、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突出重点对象,切实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的监督”“坚持以上率下,切实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三个方面提出18项具体措施,并就如何确保监督实效提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组织保障的举措。“出台《实施意见》,充分彰显自治区党委破解党内监督难题的坚定决心。”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房灵敏表示,将进一步推动开展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坚强保障。(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