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新闻媒体你们好!
我是洛南县灵口镇上河村民。我们联名举报现任村支部书记张甲娃、监委会主任裴俊哲无视党纪国法,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有关问题。
我们是上河村普通村民,我们怀着及其沉重的心情向你们反应洛南县灵口镇上河村现任支书张甲娃、裴善娃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侵吞国家扶贫项目资金、救灾项目资金、工程项目资金及物资,数额巨大,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涉嫌贪污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集体土地等财产,数额较大,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涉嫌职务侵占罪;贪污扶贫资金,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此任职以来专横霸道,粗鲁武断、一言专断、贪污腐败,敬请贵院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举报人张甲娃的违法犯罪具体事实:
一、无视党纪国法,贪污扶贫专款累计资金357595.0元事实如下:
1、现上河村是由原东佛村、代川村、上河村三村合并而成,为现上河村,国家脱贫攻坚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2018年五保户单人户型安置,用原代川村村委会办公房改造五保户单人户型安置房,连工带料承包给崔启明、舒天贵二人,总造价19500元。支书张甲娃以崔启明名义虚开增值税发票4万元报账(先开3万元发票后又换成4万元发票),实际支付崔启明10000元、舒天贵9500元;之后,村支书张甲娃又以妻弟光锋名义虚开增值税发票35295元报账并将款项打入光锋账户,但光锋并未对改造五保户单人户型进行丝毫投入和施工。支书张甲娃以五保户扶贫安置名义分两次报账共75295元,只实际支出安置房改造款19500元,套取贪污国家五保户单人户型扶贫安置款55795元。该事实现任村支书张甲娃已在其虚开的4万元“危房改造工程款”及35295元“更换门窗、吊顶涂白工程款”两张增值税发票上签名为经手人予以确认。
2、2019年11月25日,国家给上河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账户注入拨款20万元,系“三变资金”,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该款到账当天,上河村并未启动任何经济联合社项目,张甲娃就私自把20万元全部支取。其大胆贪污行为被财政所和镇政府发现,镇长和财政所长找张甲娃谈话后,2019年11月30日张甲娃将私自支取的20万元归还上河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账户。之后,上河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一直没有启动任何集体经济项目,张甲娃为了套取20万元的三变资金款项,给其自己承包地以养兔为名在地里建个简易棚,大约造价不超过10万元,至今没有养过1只兔子,就将20万元“三变资金”套取,贪污至少10万元。
3、2019年度,国家脱贫攻坚整村推进,上河村上报整村推进项目为①代川吊桥重建、②盈村、南沟、上三、三个组延伸路硬化、③对未享受移民安置的贫困户院落及入户路硬化补贴、④马岭组道路硬化四大项目。国家扶贫给予上河村拨付整村推进专项扶贫资金50万元,灵口镇政府提取危房改造款7万元,拨给上河村43万元。扶贫资金拨款到位后,上河村仅实施了盈村南沟上三三个组延伸路硬化花费资金9.5万元。对未享受移民安置的贫困户院落及入户路硬化进行了丈量至今没有给分文补贴;代川吊桥项目根本没有实施,马岭组道路硬化扶贫局另外拨付资金实施。村支书张甲娃为了套取该43万元款项,先是把2016年已经硬化的闫王岭路段虚开路基扩宽工程款11.6万元,并虚开其它项目资金,报账套取,经有关领导发现项目明显空无,未能套取成功。之后,有以上河村自来水工程改造名义,虚开增值税发票104000元,又被有关领导及时发现,镇财政所冻结上河村账户,资金有未套取成功。再之后村支书张甲娃又以寺岭组路基处理扩宽、砌埝为名虚开税票资金3.7万元、马岭组路基处理扩宽砌埝为名9.48万元两个空无项目,报账套取扶贫资金。另外有把镇政府已另行拨款实施的上河村人蓄饮水改造工程项目重复申报3万元报账套取。最后只有对上河村李塬组延伸道路实施硬化,投入资金96260元。村支书张甲娃套取贪污整村推进专项扶贫资金至少161800元。原计划整村推进第一扶贫项目为代川吊桥重建,代川吊桥是70年代国家修建的,年久失修早已形成危桥,因张甲娃套取资金不干实事的贪污行为,致使危桥并未重修,严重影响脱贫攻坚质量,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不便、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4、从种植烤烟以来,洛南县烟办每年给上河村全村拨烤烟奖励款10000元,20多年来从没有奖励过烤烟种植户,特别是2018年度、2019年度拨烤烟奖励款2万元,去向不明。
5、2020年脱贫攻坚“三排查三清零”中,排查出代川村道群众供水不足,镇政府拨付上河村8000元修建蓄水池保障群众饮水,村支书张甲娃又向包扶单位农行洛南县支行要款2万元,共28000元钱,仅修一个10立方的蓄水池,接水源水管不到300米,造价8000元绰绰有余,把2万多元贪污。
职务侵占事实:
1、2018年3月,张甲娃上任上河村村支书,仅2018年度9个多月,上河村以办灶为名,生活报账高达23701元(不含包扶单位县农行给予的生活补贴)。张甲娃自任职就以上河村名义在灵口街宋新荣商店购烟酒记账36649元,在上河村张保民商店购烟酒记账5600元,还在上河村张保民商店以购大米、面粉、油盐酱醋调料记账2600元(但记账清单仅水两捆20元、米1袋40元外全部都是烟酒),9个月购烟酒记账仅两个商店就高达44849元。何以想象其他商店、饭店该有多少欠款?任职至今三年来又该吃掉多少欠款?该事实有张甲娃签名的记账凭证及宋新荣之妻王芳出具的证明、张保民出具的证明及记账清单清楚证实。
2、上河村原村有土地23亩,张甲娃刚任职就利用村干部职权,先后陆续卖给刘锋、刘来成、杨文学、杨芳建房地基,卖地款全部被张甲娃私吞。
3、张甲娃私自把盈村组窄口地让给妻弟光锋修建房子,光锋不但占地修房,而且在窄口地挖买毛沙。盈村组童前锋兄弟无奈上访,上访后张甲娃安排张小平找童前锋兄弟,问童前锋要多少钱。至今光锋占地修房、挖买毛沙之事依然无人过问。
4、现任村支书张甲娃,上任未满两个月即开始修建村办公大楼,借工程谋取私利,并将村办公大楼工程私自承包给其妻弟光锋。工程建设没有承包合同约束,没有质量监督责任,光锋偷工减料,办公大楼附属建筑物厕所墙体砌筑明显不合常识,墙体孤立、错位明显,即将倒塌。办公大楼的工程质量从无人监工,无任何部门检测,至今无人过问。光锋以建设为名,用挖掘机在村上土地挖了几千方泥沙,为上河村两个组打水泥路3000余米,配料比和质量无人监管,连宽度也不够,就蒙混过关。
5、给西岭组、桑树岭组、张面沟组、马岭组硬化路时,张甲娃利用职权和妻弟向群众收取资金。(西岭组刘天有、刘金娃各收2000元。桑树岭组群众每人收取90元。张面沟组群众每户收取150元。马岭组荊治平、荆长权兄弟二人索要了1000元,还向荊爱军、荊军朝兄弟二人无理共要2000元,遭到二人拒绝。)扶贫攻坚战国家付出了血的代价,要想富先修路,而村干部却借此机会吸血老百姓的血汗钱,这样的吸血虫村官群众敢怒不敢言。
挪用扶贫款物事实:
1、国家扶贫巩固提升光伏发电联建产业项目,给上河村每年分红。2019年分红3万元,张甲娃暗箱操作分红。2020年给上河村分红5万元,按国家扶贫政策,(80%)4万元应当公示公开分给贫困户,(20%)1万元用于村集体经济积累资金。但村支书张甲娃并没有开会宣传,也没有公示公开,而是进行暗箱操作,只叫部分贫困户单独给他打领条,暗中截留,致使大多贫困户至今还不知道有光伏发电联建产业项目分红这一扶贫政策。
综上所述,洛南县灵口镇上河村现任村支书张甲娃、裴善娃利用职务之便,雁过拔毛、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扶贫专项资金等款项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侵占集体款项、土地等财物数额较大;挪用扶贫款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涉嫌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特定款物罪,依法应当立案侦查,清除害群之马、绳之以法,让老百姓早日脱离苦海、为民除害,还上河村一片蓝天,追究其刑事责任,以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法律的尊严。敬请贵院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张甲娃的刑事责任。
此致
举报人:洛南县灵口镇上河村村民联名
2020年12月20日
附有联名举报人签字名单:
李新成 电话18391912333
李红录 电话173924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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