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浊扬清织密网(中国制度面对面(15))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如何健全完善?
2020年1月中旬,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召开之际,一部5集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在央视播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引起网民持续热议。“专题片看点满满,这些贪污国家财产、损害群众利益的贪官被查,真是大快人心”“对公职人员是警示震慑,对老百姓是宣传普及”……从这部片子中,我们看到了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显著成效,也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巨大威力。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构筑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之网,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监督全面覆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这是对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出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永葆生机活力、勇立时代潮头的重要保障。
一 全领域高擎监督“探照灯”
“监”字,最早见于商代甲骨文,本意是以水为镜映照自己,后引申为监察和监督的意思。几千年来,其字形几经演变,但核心意思一直沿用至今。
监督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党保持生机活力的根本所在。经过长期的发展,我们形成了一套严密完整、行之有效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我们与其他国家的监督相比较,既有相同之处,又有许多独特做法。比如,强调党纪严于国法、党和国家一体监督、勇于自我监督等。因为我们党长期执政,党内监督有力有效,其他监督才能发挥作用。中国共产党是从自我革命的高度来看待监督这个问题的,通过加强监督,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制约和监督权力作为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保障,以党内监督带动促进其他监督,从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国家监察范围到逐步形成“四个全覆盖”格局,从大力推动“有形覆盖”到走向“有效覆盖”,构建起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监督之路。
经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已由前期的夯基垒台、立柱架梁,中期的全面推进、积厚成势,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的主要任务,就是在重点抓好党内监督和纪委监委专责监督的基础上,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进一步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自我监督是执政党面临的普遍难题,是国家治理的“哥德巴赫猜想”。我们党解决这个问题,根本要靠敢于自我革命这个政治品格,通过强有力的党内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使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在我国,95%以上的领导干部、80%的公务员是共产党员,他们构成了代表人民行使公权力的中坚。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强化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必须突出政治属性,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和常态化,确保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确保“关键少数”真正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的专责机关,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处于主干位置,发挥着保障作用。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各级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成为名符其实的监察“铁军”。充分发挥好纪委监委的监督职能,就要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保证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完善派驻监督的体制机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质量,切实发挥好“前哨”作用。
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系统论认为,任何系统都是一个有机整体,它的各个部分不是简单相加,而是相互关联、彼此影响的。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各类监督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每一种监督都会对其他监督产生重要影响,也都需要其他监督协同配合。必须增强整体意识和系统观念,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最大程度发挥监督的整体效能。
二 全过程扎紧权力“铁笼子”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治轨道之外运行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所谓权力的两重性,可以理解为:一方面,权力具有规范性指导性,运行得好可以使社会高效运行、平稳有序;另一方面,权力具有扩张性腐蚀性,一旦失去约束,就会像脱缰的野马,产生难以预料的恶果。
历史一再告诫我们,任何人都不是神仙完人,都有认识和道德的局限性。没有人能够保证自己在拥有和运用权力时永远不出任何差错。为了减少乃至杜绝权力的“任性”和“撒欢儿”,防止权力的失控,就必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制约和监督权力,最根本的就是要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权力制约,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部门、单位、个人行使,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从根本上指出了从结构和运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制约的重要性。必须通过划定边界、公开运行、落实责任,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保障党和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真正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权责法定。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权力的设定应当于法有据,依法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明晰权力边界,严格职责权限。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首次采用党内法规条目式表述部门“三定”,为部门履职尽责赋予了法律依据。应当在此基础上,全面梳理各部门权力的法定授权,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推动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确保自由裁量权在合理区间,防止权力出轨。
权责透明。腐败是腐蚀剂,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与透明,让权力“晒”在阳光下,是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的前提。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强化权力制约,必须推动用权公开,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善于运用互联网,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接受人民监督。近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案件中,有不少来自群众举报。
权责统一。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必须以覆盖全过程的责任制度来保证。必须盯紧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让问责成为权力必须面对的“终考”。2019年,全国有8194个党组织、108个纪委(纪检组)和4.5万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国家之权乃是“神器”,是个神圣的东西。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只有建立科学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三 全方位构筑反腐“防火墙”
反腐利剑再出鞘,清风正气满乾坤。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2019年反腐败斗争的成绩单颇为“亮眼”: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45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61.9万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7万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2.1万人。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国有10357人主动投案,其中中管干部5人、省管干部119人。从这些数据我们看到,近年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效应正在充分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得到进一步巩固发展。
腐败,就是利用公共权力为个人或小团体牟取私利。有人说,腐败是权力的影子,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腐败的可能性。清代史学家赵翼总结历代贿赂现象后得出一个结论,叫“贿随权集”,腐败总是和权力如影随形。要使权力远离腐败,就必须从惩治、机制和思想上多管齐下,保证权力不被围猎和腐蚀。
一体推进“三不”,凝结着对腐败发生机理的深刻洞察,揭示了管党治党的基本规律,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我们对腐败症结成因和对策措施的认识不断深化,对深化标本兼治的共识高度凝聚,一体推进“三不”的基础更加坚实、时机已经成熟。
当前,虽然反腐败斗争取得巨大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不少、增量还在发生。从腐败的成因来看,既有惩罚力度不够、制度不完善、监督乏力的原因,也有私欲作祟、侥幸心理等因素,还有政治生态、社会风气和历史文化的影响,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这就决定了不能指望一招制胜,而要多管齐下,一体推进“三不”。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我们党与腐败水火不容,必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继续“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反腐力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不懈追逃追赃,以天罗地网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天网2019”行动追回外逃人员2041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4人、“红通人员”40人,追回赃款54.2亿元。
扎紧不能腐的篱笆。制度是一种硬约束,具有制约权力、堵塞漏洞的长远作用。近年来,从政治建设到纪律建设,从选人用人到重大决策,从狠抓“四风”到严肃问责……各方面制度逐渐完善,不能腐的篱笆越织越密、越扎越牢。减少权力的腐败空间,必须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筑牢不想腐的堤坝。列宁指出,“政治上有教养的人是不会贪污受贿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从夯实党员理想信念之基入手,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使广大党员干部普遍接受了思想洗礼,提升了精神境界。遏制腐败必须进一步拧紧理想信念的“总开关”,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使党员干部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中,锻造拒腐防变的高尚气节和风骨。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者密不可分,不是3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3个环节的割裂,而是相互融合、环环相扣的有机整体。不敢腐是前提,指的是纪律、法治、威慑,解决的是腐败成本问题;不能腐是关键,指的是制度、监督、约束,解决的是腐败机会问题;不想腐是根本,指的是认知、觉悟、文化,解决的是腐败动机问题。“三不”缺一不可,必须强化系统集成、注重协同高效,形成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和整体效应。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巩固发展的新形势下,只有坚持标本兼治,锲而不舍,积跬步至千里,积小胜为大胜,才会早日迎来海晏河澄的清明景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