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2020年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重点工作任务》,从4个方面提出了16条年度重点任务。
推进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建设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充分发挥改革开放新高地优势作用和在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推进陕晋甘三省务实合作;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互动和协同创新,强化举措加快西安—咸阳一体化进程,提升对全省、对西北发展的带动能力;推动生态共治和服务共享,积极创建国家区域(西北)医疗中心,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提高城镇发展建设水平: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支持宝鸡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关中平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5G、物联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建投资;优化城乡公共服务供给;拓展城镇化投融资渠道,促进1200亿元政策性银行融资、2600亿元商业银行融资尽快落地;规范特色小城镇和特色小镇发展。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全省(除西安市外)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凡在常住地工作即可办理落户,积极探索城市群内户口通迁;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完善“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完善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落户较多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补助机制,引导建设用地资源向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城镇带倾斜。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积极开展城乡融合发展试验;推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农民工返岗复工服务保障,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帮扶,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发展富民乡村产业。(记者 程靖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