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合肥市中院宣判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黑老大”获刑25年。此案系合肥公安机关侦办的首例“套路贷”涉黑涉恶案件,也是合肥市已宣判的“套路贷”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许多受害人妻离子散、公司破产。
庭审现场
靠非法手段敛财“起家”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至2009年间,被告人徐维琴、邵柏春夫妇通过经营歌舞厅、夜总会、宾馆、网吧、销售假烟、容留卖淫等积累了一定的资本。
2010年起,二人开始涉足放贷活动,2012年8月,徐维琴、邵柏春成立合肥启博商贸有限公司,笼络亲友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套路贷”手段多次骗取、强取借款人钱财,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徐维琴、邵柏春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梅泉、张永芬、徐立霞、王仁芳、袁德四、经根德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有人借款900万还了71套房子
多年来,该组织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借款人签订借款、抵押、担保等协议后,或肆意否认借款人还款事实,或以“行规”等理由将高额利息虚增为债务,或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虚增、虚列债务等,在借款人不能偿还情况下,借助诉讼、公证或者以威胁、滋扰、纠缠、辱骂等手段向借款人及其亲属索债。
经查明,该组织在成立前后,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获取了巨额经济利益,其中通过“套路贷”手段骗取、强取借款人钱财计11000余万元,其中实际获取6600余万元 ,严重破坏了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据合肥警方介绍,此案系合肥公安机关侦办的首例“套路贷”涉黑涉恶案件,也是合肥市已宣判的“套路贷”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
通过梳理两名受访的受害人钱财被侵占情况,可以看出该组织敛财的疯狂。几年前,受害人李女士因为开发房产需要,向徐维琴借款900万元 。虽然李女士一直在还款,一辆新买的数十万元的轿车也被用于抵债,但仍然杯水车薪,“就像掉进了一个无底洞,债务越来越高。”最终她将在淮南开发的房产中,当时市场价总计数千万元的71套房产用来抵债,但即便如此,债务仍然没有还清。 “我在合肥开的一家店,因为她(徐维琴)经常带人来骚扰,也被迫关门了,因为借了那900万,我最后一无所有。 ”
同样从事房产开发的李先生也是受害人之一,他没有借款,而是以公司名义为他人作担保,从徐维琴处借款1600万元。借款人是李先生开发项目的施工方,不但没有因为这笔资金促使项目进度加快,反而陷入绝境,李先生的公司作为担保方也险些破产。“借了1600万元,最后还了3400多万元,还是没还完。“李先生说,对方利用相关材料虚假诉讼,又带人到公司大吵大闹,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当初开发的项目时至今日仍然没有完成招商。
受害人住院仍被纠缠,只好拔针管逃跑
该组织除了给被害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外,还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精神创伤。
在将71套房产用于还债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李女士还变卖了自己和儿子的房产用来还债,但仍然没有结清,已经一无所有的李女士只能选择逃避。“我躲在父母家,也被他们找到了,我不在家,他们就骚扰两个老人。” 李女士回忆至此已经泣不成声,她的父亲在此期间离开了人世。李女士患病住院期间,该组织还到医院病房骚扰,李女士无奈之下,趁对方不备,自行拔下针管逃离。 “不跑没办法啊,被他们抓住,就是无穷无尽的精神折磨。”
据办案民警介绍,初步查实此案有20多名受害人,他们都像李女士一样,遭到“软暴力”骚扰。在被催收过程中,部分受害人年事已高的父母也受到骚扰,心脏病发病,甚至抑郁成疾。“经常派几个人在受害人门口坐着,如果受害人开门,就进入家中住下。”办案民警说,受害人外出上班,他们也跟到公司。
为了摆脱纠缠,有些受害人有家不能回,只好远走他乡,该组织就继续骚扰受害人亲属,导致许多受害人离婚,妻离子散。
“黑老大”获刑25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徐维琴、邵柏春纠集、网罗人员,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组织、领导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为索要非法债务,组织多人对多名被害人及被害人亲属多次实施滋扰、纠缠、辱骂、威胁、堵锁眼、喷漆、妨碍施工等行为,或借民间纠纷组织多人在公共场所聚众闹事。
庭审现场
10月31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徐维琴 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邵柏春 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余6名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被告人 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四年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财产或罚金;
同时对其他10名与本案有关的被告人 ,分别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二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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